10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号召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保障群众快速安置,便利全市房票安置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客户档案管理,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响应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住房券安置工作。
文件提出,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均在房票允许购买范围内。公众持有的房票具有与等值货币同等的购买力,在选择范围、住房定价、优惠政策等方面应享有与普通顾客同等的权利。结合工作实际,目前正在推进的房票安置项目是已批准2024年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购买建设的项目。根据现行资金使用规定,仅支持购买住宅。今后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使用政策如有调整,或非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项目启动房票安置工作的,将另行通知。
另外,公众持有的房票有相应的资金,可以及时足额兑换。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放心接受房票,并随时向项目所在辖区指定支付实体申请资金兑付。预售项目支付的全部资金需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交楼和保交存量商品房销售项目支付的资金均需纳入共管账户。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遵守合同,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优质交付。
郑州市房协表示,房票仅供人们购买住房使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守郑州市有关房票投放的相关政策房地产客户档案管理,按规定程序经营,不得套现、私自流通或者给不法分子移作他用。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通知显示,根据目前情况,已启动的房票安置工作分为两类,涉及五个辖区。其中,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高新区采用电子房票,机场区采用纸质门票。无论是电子票还是纸质票,均可用于购买本市已取得销售手续的房地产项目的住房。
通知还提醒,对不执行政府政策、违规经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以房票区别对待居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不良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房屋管理部门;对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移交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