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立新
2月10日晚间消息,国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制定。 如果此消息属实,房地产行业将迎来实质性利好。
众所周知,1994年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同时,“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上述消息所指的《办法》与1994年出台的《城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明确统一了全国预售资金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售前。 资金使用。 据悉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明确,“预售资金定额监管”为“重点定额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由市、县城乡发展部门依据工程造价合同等确定。 ,确保项目完成所需资金额度。 当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地产公司提取,免费使用。”
某知名开发商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他昨天确实了解到了这个“办法”。 事实上,知名房企债务违约后,部分地方政府对预售资金监管过度,比如资金零配置等。 上述文件将纠正这些行为,帮助一些基金面临困境。 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状况有所缓解。
“首先,合理的资金监管是必要的。自去年下半年房企违约以来,部分城市收紧预售资金监管,防范‘交割风险’,但部分城市过度收紧,这样就导致房地产企业在困难时期遇到了更大的流动性压力。”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办法》出台后,预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将大大加强。 灵活性,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合理安排资金运用、稳定经营。 目前看来,保持房企资金流动性适度是引领行业走出低谷的重要举措。 在“保交付”方面,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推动风险顺利化解。

对此,中国指数研究院指数业务部研究副主任陈文静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当前地方政府“保楼交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预售资金使用受到限制,全国范围内新的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保交付”,也将对缓解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这也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稳定购房者的购房预期。 ,也有利于打通资金循环使用,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潘浩还表示,2022年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流动性压力仍然很大,房地产企业短期内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维持资金流动性,以便企业能够持续运营。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合理管控房地产企业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房地产企业流动性压力。
(蔡山丹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