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长三角,聚焦新消费
每个月要多付10%的电费吗?
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简介
2022年以来,连云港消保委陆续接到苍梧滨江花园28号楼业主投诉:长期以来,物业在收取28号楼电费时,额外收取28号楼电费的10%。以正常成本为基础。 作为小区业主,购房手续齐全,物业费等费用已正常缴纳。 业主不得额外收取电费。 业主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市消保委求助,希望业主能够按正常价格收取电费,并退还多收的电费。

过程与结果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市消保委投诉处处长单晓生、《3·15曝光频道》主持人、记者徐琪、首席调查员顾金菊等媒体代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调解。

据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28号楼只安装了总表,分表并未联网。 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28号楼时,供电部门只在28楼安装了主表,分表并未接入。网络。 长期以来,电费都是通过抄小区物业表来收取,但总表读值与总表读值相差30%左右。 目前,成本差异的20%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10%由28号楼业主承担,这就是收取多少费用的原因。 物业公司也希望能彻底解决28号楼业主的用电问题,但经咨询专业人士后得知,相关费用达数百万元。 物业公司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的装修费用,所以长期以来一直无法解决。

市消保委多次致函该小区开发商,了解供配电设施采购、安装情况。 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于2023年3月3日通过微信回应:“28号楼是苍梧山燕街公建B期,我们公司在开发商业写字楼时,具体营销模式不清楚”

对此,投诉部主任单晓生表示,物业公司额外收取电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物业公司应尽快查明高达30%的用电量来自何处。 是否是配电设施产品质量问题? 是否有电线老化、漏电等情况? 是否存在人为“窃电”? 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与社区业主委员会协商,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不应让无辜业主长期承担相应费用。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长期增加电费的情况,连云港消保委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公司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费单中收取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增加业主电费长兴每月电费几号交长兴每月电费几号交,不符合法律规定。 市消保委提醒连云港苍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是收取的电费、公共能源消耗等费用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定期公布; 二是尽快与社区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方案; 第三,立即停止向业主收取电费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