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查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4 08:04:0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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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与实习生杨亚莎

“坐在街上、坐在地上赚钱”、“三万人拥挤的地方买房,谁先富起来”……这些口号看似引人注目,但实际上是违法的。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一季度查处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引人注目的房地产广告。

成都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宣传“涌金兰湾”项目时,用的是“坐地赚钱,坐街赚钱”的说法。 “谁买谁先富”、“买个看得见的临街店,楼上楼下的消费场馆都赚钱”等内容。 据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作出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 此外房地产宣传词,“御景风阁”项目宣传中使用的“御景风阁周边有主城核心四个公园”等字样房地产宣传词,并不表明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市政条件。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等市政情况,属于规划或者建设的,应当在广告中标明。 “规定。

不久前,浦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罚款该公司10.5万元。

在房地产广告中,不止一家公司非法宣传升值或投资回报。

成都嘉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在推广“嘉宇天幕”项目,“嘉宇天幕”首付6万起,租期12年,年均回报6%,8年收回成本”和“嘉誉天幕套餐“你的12年年均回报率为6.5%”以及“高回报、轻松赚钱、超稳定、赢未来”等内容,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罚款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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