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珊
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8月在长兴租房,长兴岛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情况对当地一处公共建筑进行了执法检查。报道称,室内发现大量“大众创业共享平台”传销组织。 对该财产查获了相关信息。
经查,房东苏某于2018年11月10日与董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房出租给董某。 租赁期限至2019年11月10日,年租金9600元。 董某租用公房后居住并从事传销活动。 苏某将房屋出租给董某后,仅以收取租金为主,未履行相应的出租房屋管理义务。 到执法人员调查时,苏已收取租金800元。
苏某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为传销提供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5000元。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大连市反腐败办公室关于强化责任、严肃问责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的指导意见》,运用强有力的问责机制,迫使人们承担责任。 还四次深入传销重点地区开展工作检查约谈,督促责任落实。 (您身边的反潜管家:添加【反潜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一方面,根据大连市传销分子流动情况,加强各区市县协调配合在长兴租房,提高联防联控水平。 另一方面,全面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主动联系省局和兄弟局,与省局合作五次。 有关单位互通情报,实现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有效的区域联防联治,杜绝传销在全省范围内的“庇护”和“来回”,净化全省市场环境。 建立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了解全市传送工作进展情况。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印发《大连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公告》,编织全社会参与的反腐败“天网”,进一步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翻身仗”大连. (您身边的反潜管家:添加【反潜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