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颍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核定位于颍州南路以西、二道河以北的“颍州碧桂园”项目竣工计划。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2#配电室及封闭房内存在未按计划、批准执行的行为。 与原规划位置相比,2#配电室、开关室目前位置为西端南移2.64米,东端南移2.52米。 建筑高度由9.1米增至11.28米。 同时,二层平面尺寸由东向西增加了1.52米,与31号楼的距离由14.2米减少到11.31米,减少了2.89米,与29号楼的距离由21.67米增加到24.25米,增加2.58米。 总建筑面积增加至22.4平方米,增加的面积将统一计入社区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公示规定》,现将本地区违法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4日。“颍州碧桂园”小区业主、周边群众、单位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条例》提出。公示期间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科。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对该公司“颍州碧桂园”违法建设性质进行认定,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理。并通报该项目予以处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完毕后,将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如因空间有限看不清,可到三个公示栏(城市规划展览馆、清河广场、东三角公园)、项目现场或我局法规监察科查询。

联系人:王工曹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