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9月11日至10月10日,兰州市郊区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农民工,可申请兰州市2024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网上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农民工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审核时,所需条件和程序可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资格认定确定后,将限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备案(网签)商品房和存量住房合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再进行房产交易。申请人退出保障资格(退回公租房)后兰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网签限制解除。
来自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家庭具有兰州市城市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3.家庭人均月收入3773元以下(含3773元);4.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合法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申请人未婚未婚,年龄在35岁以上,可以以一人户形式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兰州市城市户籍;2、申请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须为兰州市郊区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工作年限不超过5年(含),并在兰州市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的新就业职工;4、申请人所在单位无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农民工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兰州市居住证;2、申请人在兰州市郊区四区稳定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兰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在兰州市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773元以下(含3773元);4、申请人所在单位无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综合:新甘肃·每日甘肃网、兰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