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郑州一房产项目每平方米降价3000元”。郑州二手房价格已连续12个月下跌。但令网友不解的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郑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一直稳定。 2018年底以来,环比增速一直保持在0.1%以内。
到底是网友“糊涂”了,还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数据有问题?数据“温差”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不妨深挖根源房价 国家统计局,询问基本情况。

房价数据只是价格吗?你想错了
不少网友认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数据指的是具体的住宅销售价格。
但实际上,它的准确术语是“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用来反映房屋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化趋势和幅度。这是一个相对数字。
这些数据可以用来做什么?例如,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用于判断房地产价格的涨跌,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它可以让社会各界“知道”房地产价格的涨跌等等,它的用处很多,很棒。
统计局的房价数据是如何计算的?
房价关系到千家万户,数据当然要严谨。国家统计局组织直属调查组,在70个大中城市开展数据采集工作。这是基础。
选择哪70个城市也很有讲究。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青岛、宁波等计划单列市,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自然选择的。共有35个城市;此外,还有其他35个城市,其选择也有一定的规则。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含县。
同时也分为新房和二手房。新房数据比较容易获取,直接使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网上签约数据;二手房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有房产经纪机构报告,房产管理部门由调查人员提供现场定价。总之,一定要讲真话,避免干扰。

为什么房价数据有时与您的感受不一致?
首先,购房者更关心自己要买的房子会涨还是会跌。但实际上,统计局只统计已完成的交易,待售房屋并未纳入统计。更有什者,有些地方买房可以获得折扣或者其他优惠,实际成交价与市场价往往存在差异。
其次,公众对房价的感受一般是基于公众关心或想购买的房屋类型。然而,市场上不仅有商品房,还有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等不同类型的住房。统计局需要对各类住房进行统计,并进行加权计算。如此一来,价格指数与公众认知之间难免会出现“温差”。
再次,在实际的房地产销售中,存在着一些不可比性的因素。更有什者,存在网上签订“阴阳合同”、数据报送滞后等现象。这些可能会导致“数据失真”。例如,许多房地产项目多次分批推出新房。对于同一项目,不同批次的住宅物业价格会有所不同。为了使数据更加准确,在调查统计中,需要评估各个类别的平均价格,并消除不可比因素的影响。这样,很容易造成价格指数与人们的感受不一致。

为什么有些热门城市如此受欢迎,但“70城”中却不受欢迎?
我经常听到专家这样说:国家统计局对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监测是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的需要逐步建立的。从方法论角度看,其科学性是毋庸置疑的。怎么理解呢?
从“70个城市”名单来看,除省会城市南京、广州和计划单列市深圳外,江苏省还选取了无锡、扬州、徐州作为样本,广东省选取了惠州、湛江、韶关为样本。

苏州和东莞虽然都是经济强市房价 国家统计局,但都不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距离上海、深圳两个一线城市太近。从统计的角度来看,样本不宜过于集中于某一区域,这样才更有代表性。
因此,江苏选择了苏南、苏中、苏北各1个城市作为代表。苏南地区没有选择苏州,而是选择了距离南京、上海距离适中的无锡;广东选择了粤西的湛江,以及远离广州、深圳的城市。稍微远一点的是惠州和韶关,不是东莞。这可以使“70城”的地域分布更加均衡,更好地反映整体房地产市场。
当然,随着统计的发展,我们也期待统计部门进一步扩大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调查范围,纳入更多城市,为全面了解全国房地产市场变化提供更多数据参考。
最后,不妨谈谈对统计局房价数据的感受。您认为有区别吗?评论区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