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租赁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市级保障性住房小区出租商品房(库房)招标租赁项目。
2、本项目出租内容及范围为:出租房屋共197套。
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出租商品房(库房)明细表












3. 租金按年收取。租赁押金(元)=建筑面积(平方米)×200,四舍五入。
4、租赁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或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拒绝政府有失信记录的公司或个人投标。
3、与出租人有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租赁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商品房竞买。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5、每个参与竞买人可竞买多栋商业建筑,且均可竞买。
3、投标报名
有意参与竞拍的,请于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5点30分出示身份证原件。一份副本。企业法人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公章至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住房保障大厅(市房地局附楼)6号窗口。
4、集中招标时间、地点
承租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并电话通知报名竞买人。
5、其他要求
1.物流运输企业、机械加工厂、汽车修理厂、废品收集站、垃圾处理场、疗养院、影响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易燃易爆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允许操作。
2、不具备经营浴场、餐馆条件的商业建筑不得经营。
3、经营有限制性规定的行业,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中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承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竞买人承担。
4、不得改变房屋布局,不得破坏主体结构,不得打开相邻房屋扩大空间,前后门不得同时打开或连通,门应不得与房屋外部相连或者私建其他建筑物,不得挖地下室,不得破坏、改造建筑物。室内供暖、消防、管道设施。
5、报名当日,须根据报名竞买的商品房套数缴纳每套1万元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人在集中竞价当日中标,则10000元竞买保证金将作为租赁保证金,可用于抵扣年租金、保证金和房产。缴纳费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剩余金额。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余款的,100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长春房地产交易网,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未中标且无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10000元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6、集中竞价时,报价等于或低于最低租赁价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租金和租赁押金的,视为放弃竞价。
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租赁底价。加价时,价格只能上涨1元的整数倍。报价必须四舍五入长春房地产交易网,不允许一毛钱一分钱(例如:20元50分的报价不予接受),否则报价无效。
8、中价购房者须全额缴纳其租赁的商品房2019-2020年供暖期内的供暖费用。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租赁公告在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政务网站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