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珠海推出了房地产新政。这一政策包含一系列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措施全面取消了商品住房限购,也取消了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同时,还鼓励和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此外,将双缴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为 100 万元。
全文如下: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步伐,要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与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坚持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政策,把政策工具箱运用好,推动珠海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且健康地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相关事项予以通知如下:
一、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商品住房价格进行备案的时间间隔从三个月变更为一个月。(责任单位为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二、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商品住房的购买,这里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此时不再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珠海市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的转让限制年限规定被取消(有限制产权转让的情况除外),并且对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活动,支持中介机构开展活动,支持购房人开展活动,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通过“卖旧买新”的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促进居民家庭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把单缴职工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 60 万元,把双缴职工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实并产生成效珠海房地产网,对于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积极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务必做到“应贷尽贷”,以此保障项目能够按时建成并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引导金融机构对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进行优化,促使放款速度得以加快。对于开发建设过程中暂时遭遇困难,然而资金基本能够保持平衡的项目,不会盲目地进行抽贷、断贷、压贷的行为。而是会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这种方式,对其予以支持;也会通过调整还款安排的方式,给予支持;还会通过新增贷款等方式珠海房地产网,为其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珠海监管分局)
本措施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之前珠海市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本措施不相符的,要以本措施作为标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以依照本措施来制定相关的调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