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仅剩20多天
很多同学已经继续进行去年的期末结算工作
众所周知的
企业所得税税后缴纳的内容比较广泛
一不小心就很容易犯错误
特别是去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
以便你能很好地完成工作
小编快速简单地和你一起整理
汇算清缴及缴费比例新变化
1、今年的结算结算有哪些变化?
0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新变化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2020年,多份表格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涉及37份表格中的13份,其中涉及表格样式变化的有11份。

02.颁布延续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有实操要点)
主要包括:6项政策出台
一是税后全额支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控相关的捐款;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缴纳。
企业可直接向负责疫情防控的诊所捐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的物资,并允许在预计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缴纳。
二是允许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一次性税后缴纳;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税后缴纳。
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次性缴纳固定资产”栏填写相关信息。 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由市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出现巨额亏损,最长摊销年限延长至8年。
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巨额亏损的最长摊销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园区管理)四类。 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总收入(不含免税收入和投资利润)的50%以上。
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适用巨额亏损延长摊销期限新政策的,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巨额亏损延长摊销期限新政策声明》。 2020年定居。
四是电影行业公司2020年巨额亏损,最长摊销年限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仅限于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案例分析、报告方式及《适用于延长巨额损失摊销年限的新政策说明》参照本指引第三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巨额损失,最长摊销年限延长至8年”。
五、北京奥运会相关捐款应税后全额支付;
自2020年4月9日起,企业、社会组织、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费用,在估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缴纳。
病例分析及填写方法按照本指引第一条“所有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控相关捐款,应税后全额支付”。
六是集成电路、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升级。
新政要点:
从2020年1月1日起,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大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限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六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年;
二是国家鼓励集成电路线宽大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限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七年至第六年,按照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大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七年至第三年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设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随后几年的百分比;
六、属于国家鼓励类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录的线宽大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尚未弥补五税中出现的巨额亏损当年的以前年度,可以核销至以后年度。 总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 新优惠延续
一是东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的新政策延续六年(2030年);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东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二、广告费和企业宣传费总额税后缴纳新政策将延续六年(2025年);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限额的缴费基数与营业招待费限额缴费基数相同,均为原始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除以销售未完工产品转为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以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公司取得的股利、奖金和股权销售收入。
填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多年期纳税调整表》(A105060)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一栏的相关内容。
三是金融、保险等机构每月涉农利息保费扣除收入分红新政策延续四年(2023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农民小额抵押贷款月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养殖业和养殖业提供保险服务取得的保险收入以及市级90经财政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的小额抵押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民小额抵押贷款每月利息收入的百分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收入和支出。
在《免税、扣除收入和附加发放福利明细表》(A107010)第20行填写相关内容“1.金融机构涉农抵押贷款取得的月利息收入,在下列情况下扣除:估计应税收入”。
第四,小型房贷公司税前缴纳房贷损失计划的新政策将延续四年(2023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市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的小额抵押贷款公司按年末抵押贷款余额1%摊销的抵押损失准备金允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
填写《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表》(A105120)第8行“小型抵押贷款公司”相关内容。
2、各项费用税后缴纳比例汇总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合理薪资 薪资总额
付款比例:100%
根据新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缴纳合理的工资总额和工资薪金。
员工福利总额
缴费比例:14%
缴费金额=工资及薪金支出×14%
新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的14%而工资支出,是允许支付的。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职工教育经费
缴费比例:8%
缴费金额=工资薪金支出×8%,(超出部分核定后每年缴费)
新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后缴纳新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支出的8%。 该部分允许在估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缴纳; 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缴纳。 (2018年新改革、新政策)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工会开支
缴费比例:2%
缴费金额=工资及薪金支出×2%
新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支出的2%,并允许支付。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总额
缴费比例:5%
缴费金额=工资及薪金支出×5%
新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新政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政策规定,为企业在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应当在估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缴纳。 ; 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
(一)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最近三份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综合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商务接待
缴费比例:60%、5‰
缴费金额=业务招待费×60%≤销售收入的5‰
根据新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60%缴纳。发生的金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原销售额(营业费用)收入的5‰(原则上以较低者为准)
(一)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最近三份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综合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总额
缴费比例:15%、30%
A(B\C以外的行业):支付金额=销售收入×15%,
B: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啤酒制造三个行业:支付金额=销售收入×30%,仅指
C:烟草公司:支付金额=0%,无法支付
新政的依据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原销售额,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 允许支付(营业)收入的15%; 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缴纳。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企业宣传费税后总额缴纳新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化妆品制造、销售、药品制造、啤酒制造(酒类制造除外)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允许按不超过原销售(营业)收入30%的比例缴纳;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缴纳。
(一)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最近三份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综合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总开发成本
追加付款比例:75%
无无形资产支付金额=研发费用总额×175%,
无形资产支付额=无形资产成本×175%折旧
新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后支付的通知》
(一)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最近三份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综合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慈善捐款总额
缴费比例:12%
缴纳金额=收入支出×12%,(超出部分两年内缴纳)
新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总额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市级(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总额,不得超过年度收支的12% ,在估计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缴纳; 收入支出的12%部分,应在允许摊销后两年内估计应纳税所得额时缴纳。 (2018年政策方针)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七年的,以实际年份为准)
全面企业责任保险
付款比例:100%
根据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责任保险费税后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参加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征收。 保险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后缴纳。 (商业保险不允许税后缴费)
(一)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最近三份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综合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党组织工作经费
缴费比例:1%
缴费金额=工资及薪金支出×1%
新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经费问题的通知》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不超过职工年薪1%的部分》(组通字[2014]42号)工资费用可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缴纳。
(一)近三年加盖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利润表、期间费用表、非应税利润表)是否齐全。 (经营不满两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费用及佣金总额
缴费比例:5%
通常企业缴纳的金额=协议确认的收入金额×5%
财产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协议确认的收入金额×18%
新政的依据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总额税后缴纳新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72号)第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发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佣金,不得超过原保险收入在缴纳退保费等后余额的18%(含原金额)的部分,在估算时允许支付应税收入; 超出部分允许每年摊销后支付。
通常,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总额,应为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和个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中确认的收入金额。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等)估价的5%,在限额内,超出部分允许支付,也可以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