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厦门房地产调控再次加码
日报君第一时间推送了这条信息
许多市民看了新措施后
留言提出了不少疑问↓↓



厦门日报记者连夜采访有关部门
下面就把最权威解读送上↓↓
权威解读
住房限购升级
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
首先,大家一定发现了
针对非本市户籍人群购房
本次调控又加码了
新规定中首条内容明确指出,对于那些在购房前四年内未能在本市逐月持续缴纳三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本地户籍家庭,将暂停向其出售180平方米及以下规模的商品住宅。
其实,针对非本市户籍人群购房
原来就有限制了
只是现在条件更严格
去年10月
厦门市对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了提升,此举主要涉及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两套或更多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或以上住房,以及那些在购房前三年内未能提供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这些家庭将不再被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上周五
3月24日发布的调控政策再次强调,对于本市拥有户籍的单身人士来说,若他们已经拥有一套住宅,那么他们便无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购置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的商品房。
昨日出台的新政策,通过提升非本地户籍居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方面的年限要求,进一步提升了他们购房的门槛。
《通知》里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将购房前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时间要求,从3年延长至4年,并且每月的连续缴纳期限也提升到了3年以上。这一调整意味着厦门市对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变得更加严格。

业内专家指出,限购政策的进一步强化,使得利好因素更加倾向于满足本地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购房群体。此举与近期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新政策相辅相成,有望形成新一轮的健康市场循环。这将使得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能够从那些投机和投资性购房者的手中“分得一杯羹”,从而拥有更广阔的选择范围和回旋余地。预计这将逐步促使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和房价逐步回归稳定。
认房又认贷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与去年的政策相较
也有所升级
自去年7月15日和10月5日对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两次调整之后,新出台的措施对差异化信贷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新措施第二项规定,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将依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的有关要求以及本市的具体情况,对市场利率的定价机制进行指导,并实施“既认房屋又认贷款”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
那么,什么是“认房又认贷”呢?
其实很好理解↓↓
商业银行在确定房屋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时,不再仅以贷款人过往购房贷款的次数和未偿还的贷款数量作为衡量依据,贷款人名下房产的数量同样会成为影响贷款决策的重要因素。
例如,对于未来那些已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全部还清的购房者厦门市房地产,若他们再次申请住房贷款,将实施“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与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的规定相同。关于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依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进行指导与制定。
公积金贷款方面
调控措施也有升级↓↓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领域,近期发布的调控措施对有意向申请此类贷款的职工的存款年限要求进行了提升。
新规第三款规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缴纳者若欲申请住房贷款,必须保证在本地已连续并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在此阶段厦门市房地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若欲申请住房贷款,必须保证已连续并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半年之久。现在,这一要求已被提升,缴存年限需延长至一年。
两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将被严查
在昨日发布的调控措施中,再次明确指出将对两种类型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审查:
新规定第四款明确指出,要严格惩处房地产开发商违背合同规定延迟开工竣工、囤积房源惜售、强制搭配销售、擅自提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新措施第五款规定,必须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散布虚假房源信息、夸大房价等违法行为。
自上周五厦门市颁布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相关部门再次强调,将对违反规定的活动实施严格惩处,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他们对这些违法乱纪行为的极大关注。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那些被列入严查名单的房地产公司及经纪机构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与炒房、房价波动紧密相连。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并采取最高级别的处理措施。

实际上,近期市国土房产局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这充分显示了其严厉打击炒房、推高房价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坚定决心。到目前为止,已有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暂停了网签资格,其中2家更是已经进入了立案调查阶段。接下来,市国土房产局以及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这些违法行为持续采取严厉措施。
稳定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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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