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建文[2021]27号)文件精神和精神,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十堰市住建发〔2021〕83号)对侵犯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云阳区物业管理领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整顿民生领域”的指示精神。 “微腐败”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最直接感受、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急”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围绕住宅物业管理领域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为的审批,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运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性。
二、整改重点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限期或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业主的合法权益;
2、未经许可允许他人使用共用零部件、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未及时劝阻、制止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未履行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报告义务的;
3、泄露业主信息,配合业主委员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暴力等违法行为的;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并停止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绝撤离物业服务项目,未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物业服务楼及相关物资的;
(五)未在居住区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热线、公共收支、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及联系方式的;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转供电加价等不合理费用。
三、整改范围
市区范围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
4、整改期限
2021年8月21日 - 2021年11月30日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可通过举报热线、举报箱向郧阳区房产服务中心如实举报。 (举报箱位于云阳区城关镇民族路25号房产服务中心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