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汕头日报

最近雨水不断,曾经住在破旧房屋里的林大爷终于可以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安然入睡了。得益于我市采取民生措施,有效解决特殊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他的曾经濒临危险的老房子,经过修缮加固后“重生”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特殊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保障特殊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疾人事务局、联合会等单位联合对全市五类困难家庭(低收入、特困、低保、残疾人、困难儿童)住房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深入检查,确定了897户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特殊困难家庭,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项以人为本的工程已基本完成。
省党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在确保孩子学好、学生教好、工人待遇好、病人治好、老人养好、无家可归者有家可归、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弱势群体得到较好的扶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创造优质生活。”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努力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落实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落实租金减免政策,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推进平价租赁住房工作,做好民生工作,改善民生福祉,持续支持困难居民圆“平安家园梦”。
入住公共租赁房屋,安享晚年。
独居老人搬进电梯公寓
潮新园20层公租房里,80多岁的独居老人王阿姨吃完早饭,悠闲地喝茶看电视。王阿姨的生活很悲惨,三个孩子都去世了,丈夫也去世了,她孤身一人,没有房子,之前租住在金龙小区的一间老房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青苔,屋内阴暗潮湿,屋顶破旧漏水,一下雨门就被水浸湿,通行不便。
“特殊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关系到他们的人身安全,解决好这个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据悉,去年我市组织对城乡低保、特困、低收入、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全覆盖调查。在此基础上,经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对照政策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全市共识别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特殊困难家庭897户。

公租房楼下有专门的活动空间,供老人和小孩使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保障对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前期调查评估中需要重点保障的特殊困难家庭,根据住房条件分为三类,其中优先解决35户无房困难独居老人住房问题,当地政府安排其入住福利院。建立养老机构等机构,或者为老年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说起这个新家,王阿姨眼睛一亮。作为优先安置对象,在汕头市龙湖房屋管理处等部门的协调下,今年5月底,老人搬进了这套一居室,度过自己的晚年。
“这是我晚年第一次住进有电梯的公寓。”王阿姨欣喜地说,工作人员不仅免了房租,还帮忙粉刷墙壁、打扫卫生。房子水电煤气一应俱全,她只需带着行李就可以入住,这些贴心暖心的举动,让这位八旬老人心里暖暖的,心里充满了安全感。

搬进新家后,80岁独居的王阿姨高兴得每天都笑容满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优先安置无房独居老人外,市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还提出分类安置其余701户无房户,采取维持现状、引导办理公租房、引导入居福利机构、盘活闲置住房等措施,对161户危房户,市财政给予补贴每户补助3万元,不足部分由区(县)补助,由区(县)落实当地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加固、修缮、重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和其他方法。
64岁的林大爷是金平区七莲街道莲花社区的低保户,他家的瓦房是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破旧不堪,漏水严重,鼠蚁猖獗。属于丙级危房,收入微薄,自己装修不起,一家人只好在外面租房住。每逢下雨天,林大爷就担心家里唯一的房子会不会塌下来。随时都会崩溃,无法睡觉或吃饭。
在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岐连街道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社区对他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加固,将房屋标高提升了1米多,确保了他的房屋安全。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们现在又有了一个安居之所。”
满头白发的林大爷眼含热泪,喜极而泣,说起自己打算买些家具搬回来,告别颠沛流离的生活,回家乡创业长兴苑租房,找工作。
今后我市将继续对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进行动态巡查,摸清底数后进行分类,找出“有需要,无劳动能力”的特定群体,特别是特殊家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特殊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做实,努力确保更多特殊困难家庭“有家可归”。为了活着”。
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双标准”建设。
扩大廉租住房供给
有房可住,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愿望和追求。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不懈努力,把住房保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建成千所建设美丽家园,实现人民群众平安家园的梦想长兴苑租房,交出一份让人眼前一亮的“成绩单”。
据了解,公租房保障实施以来,我市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等方式建设公租房,共规划建设公租房12537套。一批公租房已建成昌兴园一区、超欣园、新华园、海安园、逸景花园等项目。
分配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低收入家庭、散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逐步覆盖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截至目前,我市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1915套。
今年以来,已清理出16套空置公租房,解决金平、龙湖两区符合条件的独居老人住房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已对2705户落实租房补贴,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2022年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我市采取实物分配和租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选择申请租房补贴,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上房租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调整租房补贴标准,以保证困难家庭有能力在市场上租赁住房。
我市对租住公营住宅且经济困难的低收入、特困、丧偶高龄家庭实施住房救助。
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每年公布,准入门槛逐年降低,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
同时,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机制,出台相关制度,开展廉租住房认定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筹集平价租赁住房1517套,完成了省下达的2022年任务(1500套),切实解决了群众住房困难。
“未来我市将结合省‘十四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计划,扩大廉租住房供给,努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无住房、无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修改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和后续管理相关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双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形成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保障对象条件审核和动态管理,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政策。住房租赁,开展住房保障需求调查,持续推动增标扩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增加住房租赁补贴额度。推动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制度建设,充分运用上级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国有资本参与建设,多渠道筹集房源,解决好住房问题新公民、年轻人和其他群体。
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受到广泛关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将指导督促相关区县加快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制定棚户区改造具体分配入住方案让群众尽快住进新房,推动棚户区改造由“重新开工”向“重新竣工”“重新交付”转变,打造功能齐全、居住环境优美的宜居社区,舒适和便利。
“到2025年,全市棚改住房基本建成7738套,交付使用7738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满怀信心地告诉记者,未来的日子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继续砥砺前行,站在新的起点上,踏上新的征程。新征程,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奋力谱写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