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大连版房地产限购令正式实施,备受市民关注。(点击链接查看详情《重磅!大连3月22日起实施限购政策》)记者根据政策细节,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并咨询专家进行解答。交了定金,是不是不能买房了?签了合同怎么办?……限购令实施之初,最焦急的还是正在办理购房手续的市民,这也是提问最多的网友群体。大连版限购令明确规定,3月22日前,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签订认购协议,已缴纳意向费、定金或首付款的,开发商应在文件实施后五日内,一次性向大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报送购房人名单及相应房屋明细,已报送的购房人不属于限购范围。

大连市民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焦点一:限购令下的户口问题
网友问:
1、我想了解一下,我婚前财产包括一套位于甘井子区的房子,我老公婚后打算在中山区买房,可以吗?我不是本市常住户口。
2、我另一半已经有一套房子,还清了贷款,如果我们登记结婚后再买房,算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
答: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取决于家庭成员的户籍和财产状况。
大连限购政策明确规定,“常住家庭”成员构成是指购房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离婚、丧偶等单身成年人,个人即为常住家庭。政策规定,“已购住房”范围包括常住家庭全体成员名下登记的所有现有产权住房以及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因此,只要购房人是夫妻,其名下的住房都算“已购住房”。家庭成员中若有一方是大连本地户口,则属于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常住家庭,不能再在限购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购买住房。
有网友问:我想知道这个政策里北三市居民是否也算“本地常住户”?
答:是的。本次限购政策所称本地户籍常住家庭,是指本市各区、市、县及试点地区至少有一人为本地户籍常住家庭,否则为非本地户籍家庭。原在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高中(中专)学生、驻连云港现役军人,可按照本地户籍常住家庭标准购买住房。
有网友问:我老公是本地户口,我是北三市户口,在甘井子区已有一套房子,请问在限购区可以申请购买二套房吗?
答:这是本市户籍家庭,如果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可以在限购区购买第二套住房。
焦点二:限购令下的贷款问题
有网友问:如果首套房没有贷款,购买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有什么限制吗?首付也是60%吗?
答:此次政策中没有提到首套房限购标准的变化。此前,大连一直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标准,即如果居民信用记录显示房贷已还清,且无正在还房,则购房者第二次申请房贷可视为“首套房”。但具体执行情况要视家庭成员的房产和信用状况而定。
网友问:为啥我全款也买不到?
答:大连市限购令的原则是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满足首套住房刚性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资投机。主要限制购房家庭户籍、套数等资格,避免炒房炒作,与付款方式无关。因此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无论是贷款还是全款,都要满足购房资格条件才可以买。
网友问:
1. 如果第一套房子卖了,下一套房子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利率是多少?
2、确定二套房的时候,是按照贷款还是房子来算?
答:按现行政策,购房户若名下无住房,贷款购房一般视为首套住房。但部分银行认定标准较严格,具体情况请咨询银行。限购区域内,购房户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已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户,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焦点三:限购下的“证明”问题
网友问:
1、像我们外地人在大连没有房子,五六年前交过一年多的社保,这几年都没交,还能买房吗?
2、社保卡超过12个月,还需要在大连缴纳社保吗?
答:大连版限购令规定,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的外地常住家庭,限购一套限售区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日前两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欠缴证明不予认可。可见,若不满足“连续缴纳”条件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其在限购区购房资格将受到限制。但如果该人是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对这两个证明的要求可以放宽。
网友提问:我在大连工作,但是公司为沈阳缴纳了保险,怎么办?最近在找房子!
答:并不是所有在外地缴纳保险的购房者都属于“限购”。首先,限购政策规定的“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完税证明”才需要外地购房者提交。其次,以下四类外地购房者可“免除”这两类证明,包括: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校学生及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
焦点四:限购下的“不限量”
网友问:
1、我3月初签了二手房合同,商业贷款刚批下来,准备明天过户,这个政策是统一覆盖这种情况吗?会不会影响过户?
2、我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正在办理手续,该怎么办?
3. 那些已经和经纪人签约的人怎么办?他们也必须遵守新政策吗?
答:大连版限购令基本避免影响政策实施前已启动购房手续的居民。政策规定,实施日即3月22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认购书并缴纳意向费、定金或首付款,等待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新建商品房,开发商应于本文件实施后五日内向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申报购房人名单及对应房屋明细。已申报的购房人不属于限购范围;逾期申报的,开发商应凭本文件实施前打印的正式首付款发票申报购房人。
政策还规定,凡在文件实施前已签订买卖合同并能提供完税证明,且发票日期在文件实施前的二手房,不受限购限制。
网友提问:商业卖场有限购吗?
答:大连市限购令中规定的“住房”是指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包括公寓。政策核心思路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首套住房刚性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资投机。因此,商业地产不在限购范围内。
有网友问:外地户籍居民如果在中心区拥有一套房子,还能在甘井子区非限购区内买房吗?
答:对于在大连市中心城区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常住居民家庭,大连市限购政策仅暂停销售限购区域内的住房,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高新园区,非限购区域的购房不受影响。
辽沈客户端编辑崔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