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定发布:加快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4-12-01 09:06:5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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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在北京报道,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发布。其中,《决定》指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满足工薪阶层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自主权,落实因城施策,允许相关城市取消或减少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制度。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市场正处于调整期,土地、楼市政策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如何认识这一变化,是更好面对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前提。

分析人士认为,《决定》包含丰富的房地产相关内容,强调并巩固了原有的监管思路,如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赋予各市政府监管自主权等。 ;在一些制度上,提出了破局的方向,比如商品房预售制度、房产税制度等。

对于正在发生变化的房地产行业来说,这些调整不仅决定了行业的发展方向,也重新定义了房地产的宏观经济定位。

从“保增长”到“稳增长”

《决定》非常关注房地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出乎了外界的预期。

中国指数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比,中共中央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系统”,用整整一段近160字的篇幅来聚焦房地产。

此外,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还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包括允许农民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建立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常住人口增长协调机制。制定工商土地使用权延期、到期等政策。

陈文静认为,这一方面表明中央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为未来几年的房地产政策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告别高速增长,进入调整期。我国经济也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房地产如何更好地支撑经济增长成为新的课题。

7月19日,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业办主任韩文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规模大、涉及领域广,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系统性影响。他表示,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用改革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强劲动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尽管楼市正处于调整期,但在韩文秀看来,“我国新型城镇化仍在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仍有相当大的空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过去房地产是“保增长”的重要力量,未来将为“稳增长”提供动力。这一变化是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整的重要起点,也意味着新的房地产周期的开始。

赋予每个城市政府控制权和自主权

对于解决房地产问题,《决定》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其中,创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都有体现。

广东省城乡规划研究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玉佳表示,对于新市民、年轻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来说,他们的居住模式是先租后买,甚至长期居住。出租。租购并举不仅是我国的基本住房制度,也意味着租赁市场及其相关公共服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分层需求、区分担保部分和市场部分的主要功能,是《决定》的另一大亮点。

具体来说,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工薪阶层的刚性需求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而改善性需求则满足“多元化”。

李玉佳指出,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和配售两种类型。此前,监管部门已明确了这两类住房的建设融资、土地供应、资金来源、配置目标等。从监管部门鼓励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做法来看,除了新建,盘活存量存量是另一个方向。

今年的全国两会也提到了支持多样化需求。李玉佳认为,一方面,这是由于需求方(尤其是改善性需求)的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另一方面,也是引导供给侧改革的标尺。

他表示,未来无论是商品房、租赁房、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都要进行需求研究,根据需求定制建设、订购。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还指出,《决定》中提到的允许农民盘活利用合法拥有的住房,有望为改善性需求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对于各方关心的楼市政策走向,《决定》强调,“充分赋予各市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自主权,因城施策”。这与之前的表述基本一致。

“允许相关城市取消或减少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为政策进一步优化提供了政策空间。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未来楼市的政策方向将继续体现在降低购房成本上。除了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外,一线城市的限购政策也有望进一步放开。

预售制度将逐步改革

《决定》还为多项机构改革铺平了道路。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复杂性相比,融资方式和预售制度改革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借鉴于香港的。它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此后已经过两次修订。预售制度赋予房地产企业一定的融资功能,使其能够在有限的资金规模下实现杠杆式开发,在过去帮助房地产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

近年来,在楼市去杠杆政策下,预售制度的弊端也开始显现。 2021年以来,部分城市停工停贷,让预售制度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

韩文秀在发布会上还提到,下一步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消除过去模式弊端“高负债、高周转、高杠杆”。这包括融资方式和预售制度的改革。

李玉佳表示,预售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条件。一方面,据克而瑞统计,目前重点城市现房待售占比30%;另一方面,2023年以来,期房销量下降,而现房、二手房销量则有所增加,这意味着市场需求的新特点是见所得即入住。

但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与商品房预售制度高度相关,两者需要同步推进。

陈文静指出,转向现房销售后,企业开发贷款的使用时间得到了延长。如何优化调整金融机构的金融配套支持可能是未来政策的研究方向。此外,在全面推动成屋销售之前,部分城市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供给侧政策,稳定供给预期。

因此,短期来看,预售制度的改革可能仍是渐进式的,预计彻底取消预售制度还需要一段时间。

相比之下,推进融资方式改革的前景更为乐观。去年底以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金融机构推动基于“白名单”发放开发贷款,意味着融资方式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分析人士也普遍认为,这一机制将成为常态。

此外,包括REITs在内的房地产基金有望在政策层面迎来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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