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们来看看

一、资格申请及延伸范围
具有房地产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开发企业和注册地址在兰州市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资格申请及延续要求
由于《条例》取消了三级、四级和临时房地产资质等级,涉及相关资质等级调整的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二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根据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前30天申请续展。
(二)三级、四级、暂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也可自即日起至30天内按照新规定申请二级资格复审资格有效期届满前。 企业取得二级资质后,原资质证书失效。
(三)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于2021年7月1日前到期,未及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按照新规定申请二级资质复审。
(四)近期受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请此类企业于2022年7月1日前按照新规定申请二级资质重新验证或延续,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1、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号)规定65)《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新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期满的,有效期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此类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复审)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复[2021]385号),“房地产开发二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日后到期的,顺延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此类企业申请延期二级资质)
3、2021年7月1日后取得资质,且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新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的企业。 (此类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复审)

图片来源:图片网500618580
三、资格申请及延续内容
为更好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评审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兰州市二级资质申请及延续全程网上办理,承诺告知。
(一)申报所需文件
1、建立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2、企业人员要求为:建筑、结构、房地产及相关经济领域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师不少于5人,专业统计师1人(具有相应证书、聘任合同等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文件资料;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说明(上传安全质量责任、制度、规定等文件以及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说明);
5、甘肃省房地产企业资质申请承诺书。
(2) 流程
1、企业登录兰州市市政服务网——选择【法人服务】根据企业法人信息注册账号——按部门查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找到【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点击服务指南【在线】办理】
2、企业进入申请填写页面,点击【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提取】按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获取基本信息和资质证书信息。 请自行填写空白数据。
3.根据政务服务申报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登记管理】和【资质申请】信息。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相关材料,公示相关信息,并按程序报批。
5、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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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管理
对新申请、延续或重新核准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企业,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企业资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采取与相关部门联动等方式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入项目现场一线,对公司人员、信用信息、安全质量、工程履约、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深入检查检查中存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轻视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无视群众合理诉求的问题。 予以曝光,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
五、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 此次住建部修订资质管理相关内容,是按照“放管、监管、服务”工作要求,激发房地产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 是适应新形势、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的具体举措。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机遇,稳步提升,持续推动兰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如实填写报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公司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交的信息。 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及时更新企业相关变更信息,并实时上传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是按时完成。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按照资质申请和延续要求以及资质证书有效期,及时向处理平台提交申请和延期材料; 退回补充材料的,必须按照退回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修改内容。 对逾期未申请或者退回申请后未按时补正,导致资质证书失效的,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法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844757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科 8464214
